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今又与人争执于技术。关于技术提高对探索音乐新层次有无绝对必要的讨论争议,似乎就类似于南北禅宗得道过程的区别,北宗倚赖“渐修”,一个个层次提升,最终以得道,南宗则坚持人皆有佛心,磨砖无以成镜,坐禅与成佛无关,世人皆可随时顿悟。正如听者是否能够喜欢某种类音乐,能将音乐的概念扩展到什么程度,以南宗观念而言,最终依赖的并非是层级掌握的理论技术知识甚至经验,而是最根本的,他的美学包容度,他的世界观和价值观。听与做能走到何程度,考验的就是听者对艺术和生命/非生命本质理解到何程度。一例最为浅显,日本迷幻噪音即兴如灰野敬二,听众基本分喜欢、不喜欢两种,也即接受该音乐家观念或完全否定其观念,接受则全数作品可接受,不接受则一概视为哗众取宠。再往后看,音乐形式越偏离旋律音符节奏音色音准百倍,该分歧现象则明显千万倍。若一旦接受了某费解音乐的观念,并试图理解作者的思考,将该作品纳入审美层次思考衡量则是自然而然的事,从而又生成拓展范围的可能。换言之,它本就在那里,能否发现并欣赏,只在于听者内心的底盘有多大。待到达最宽泛之境,音乐本非音乐,艺术亦非艺术,其本质与你我万物皆同。观今环境(或认识环境),我们缺的,绝非技术。实在不明白,如此道理,何以为争?






